重庆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简介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是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在中国开设的第十家大型三级专业眼科医院(正在创建国家三甲眼科医院),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华唐路2号(分为A、B两院区),建筑面积约2.3万平米,共计11层楼,拥有100余间检查室、有洁净层流手术室和普通手术室共计18间、210张住院病床。开设小儿眼病及视光专科、屈光近视手术专科、白内障专科、青光眼专科、角膜与眼表专科、眼底病专科、眼眶病及眼肿瘤科、泪道病专科、眼部整形美容科、中医眼科等特色诊疗科室。
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成立于2017年12月,2019年7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组织的专家团队对我院GCP机构的硬件设施、人员资质、各项制度、设计规范、SOP、应急预案等进行严格审核,并现场以问答的方式进行严格考核;于2019年10月经NMPA批准为重庆爱尔眼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机构证书编号:1163)(以下简称机构),我院被NMPA认证的专业为眼科专业,目前可承担II期-IV期药物临床试验;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于2020年3月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备案工作(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0000111)。2018年, 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械临机构备201800222),可开展眼科器械类临床试验。
医院每年收治许多来自重庆市及全国各地的眼科患者,为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提供了充足的病源条件。医院高度重视临床试验工作,由博士生导师、业务院长担任GCP机构主任,同时设有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全面负责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有药物/器械临床试验相应的管理制度、设计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急救预案等文件体系。我院承接了眼科各项药物、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项目。主要研究者(PI)由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博士后、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担任,均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临床试验经验。机构持续对全院所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类别、各层次的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和GCP知识的培训,逐步建成了高水平的临床研究队伍,严格按照药物/器械GCP及相关法规要求开展药物/器械临床试验。
医院设有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药物/器械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让临床试验项目的更具科学性,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致力于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的眼科临床研究平台,为临床试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未来,机构将加强与国内外医药同行合作,积极推进医药产业成果转化,为推动医药学进步继续砥砺前行!
联系方式:
机构办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唐路2号重庆爱尔眼科医院A区1012-1017房间
机 构 主 任:王 一
机 构 副 主 任:陈茂盛
机构办公室主任:陈秀洋
GCP机构邮箱:eye023gcp@163.com
伦理审查委员会邮箱:eye023lunli@163.com
联系人: 陈秀洋
联系电话:18580269816
机构办公室电话:023-81399351
机构办公室传真:023-81399351